实训就业部工作职责

主要职责:

一、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,会同教务处、各系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,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训计划落实情况。

二、根据专业实训计划安排表,审查各专业实习课时量。

三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习训练设备的年度购置预算;负责汇编学校年度实训设备购置计划;负责组织专家按程序对添加贵重、大型实习训练设备及新建实训室进行可行性论证;负责全院实训材料购置计划的初审、报批及使用消耗的监管。

四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实习训练设施、设备、材料和工具的购买。

五、完善设备数据库,建立设备台账,及时掌握实训室利用率、设备完好率,督促各系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和完好率。

六、组织大型实训设备的招标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训设备报废的鉴定与核销。

七、制定实训物料、设备管理制度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。

八、负责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
九、各专业学生实习成绩汇总存档。

十、深入调研相关企业,积极开展实质性的校企合作,努力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。

十一、负责校企、校地、校际合作与联合共建工作的组织、联系与协调工作。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商会的联系和沟通,了解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和优惠措施,掌握适宜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企业信息。

十二、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;积极联系用人单位,组织召开毕业生招聘会,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,提高毕业就业率。

十三、搞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回访工作,抓好信息反馈。

十四、及时掌握优秀毕业生的发展状况,会同学生工作处建立优秀毕业生档案。

十五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