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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:
一、根据校长指示和授权,协调全校政务和部(室)之间的关系,协调处理校内突发和重要事件,保证学校整体工作正常运转。
二、负责上级和学校工作部署的督查工作,上级和学校领导批示的转达、催办、督办;协调处理有关来信、来访工作。
三、综合协调部门制订学年(学期)工作计划、总结并检查各部门对计划的执行情况。根据学校党政领导的指示和学校工作要点,开展调查研究,向校党政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四、负责组织学校数据的统计上报。
五、负责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其他校级会议的会务工作,做好会议记录,整理会议纪要,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。
六、负责学校的对外接待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文件处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校印鉴的管理。管理校行政主要领导的印章,审定制发各教学、行政部门的印鉴。
九、负责全校综合档案的管理,并指导各部门的文书档案工作。
十、负责人事管理,员工招聘、教职工的请假、销假、考勤和人事档案,办理人员调配、任免、鉴定、奖惩和退休手续等。
十一、制定、完善考核、考勤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认真统计考核结果并按时公布,督促有关部门对考核问题进行整改,做好复查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补贴、奖金等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学校财务工作,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、预算和决算,按期编制各类财务报告。
十四、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记账、算账、报账,做到手续完备,内容真实,数字准确,账目清楚,报送及时。
十五、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和资金,确保其安全完整。做好财务统计报表工作。
十六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资产的定期清查、盘点等管理工作。
十七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